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周六)至4月5日(周一)放假,共3天。各部门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清明节期间行政值班人员须按原值班时间坚守岗位,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请广大师生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