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从严管党治党提高到新水平,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坚持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分类指导、优化功能,坚持弘扬传统、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使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干部作风持续改进、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为建设创新优美和谐幸福新芜湖、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
二、重点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章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为根本任务,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以理论上的成熟确保政治上的坚定。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领导干部讲党课、作形势报告、举办专家讲座、交流研讨、在线学习等方式,探索中心组学习新形式,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推进党校改革,提升培训效果,激发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实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市委常委每年到市委党校讲一次课或作一次形势报告。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理论宣讲,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
2.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四个服从”,以党中央为最高标杆,以中央要求为行动指南,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定力,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把各项工作放到全国、全省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中央、省委提倡的坚决响应,中央、省委要求的坚决照办,中央、省委禁止的坚决杜绝,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芜湖落地生根。
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和处置机制,完善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和教育引导机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突出抓好网络阵地建设,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对报刊、广电、新媒体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社科机构等舆论阵地管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芜湖本土媒体融合发展,讲好芜湖故事,对内凝聚人心,对外树立形象,不断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和网络宣传员队伍建设。
4.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重温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重要法规,制定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等系列制度。坚持依法依规、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终身负责,凡是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等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5.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大会,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实际创新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增强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以整风精神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问题查摆、整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五个主要环节,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出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抓好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相关制度落实,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深入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推动年轻干部在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砥砺磨练。推动干部交流轮岗。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和功能,打造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领导班子。
7.全面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制定和落实基层党建年度“三个清单”,扎实推进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基层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做到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实施农村“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和改进选派干部、大学生村官工作,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基层保障力度,落实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农村“一定三有”和城市社区“三有一化”政策,建立稳定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基础。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扎实做好流动党员工作,积极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大力宣传我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迹,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优秀基层干部典型。
8.推动作风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和完善“两清单一办法”,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30条、市31条贯彻落实。紧盯重要领域、重要问题、重要节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查处和问责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震慑警示效果。认真分析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表现,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9.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升“双联系”工作,切实增强联系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联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点联系、住村走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结对帮扶等制度,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扎实开展“亲切服务”、万人千企评议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科长等活动,坚决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提高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坚持以党建带群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
10.推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坚持向东看、往东比,主动比学赶超,抬高工作标杆,坚决破除小进则满、小富则安的思想。定期召开务虚会,对事关芜湖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研究,提高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创造性。坚持说实话、谋实招、举实措、求实效,实行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制度,建立产业项目月度调度、基础设施项目季度调度机制,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大力弘扬崇尚创新、宽容失败、支持冒险、鼓励冒尖的创新文化,按照“一个结合起来”“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探索建立允许试错、宽容失败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11.从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严明纪律底线,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良好家风。注重用好反面教材,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发挥震慑警示作用。
12.扎实推进“四个全覆盖”。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巡察全覆盖,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延伸巡察监督范围,加强成果运用和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遏制震慑治本功能。深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全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加强发现问题报告、移送和整改督办工作,严肃审计问责。深入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做到常态化。深入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围绕用人、用钱、用地、用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打造“四用”制度升级版,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开展整治违规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不规范、违规公款吃喝、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规范“四个专项行动”,以党风政风好转带动民风社风转变。
13.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
14.深化纪检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两个为主”,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制定出台我市关于县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高校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四个提名考察办法。优化县区纪委副书记备用人选库。认真贯彻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的要求,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报告的,依纪依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对下级纪委上报的情况,上级纪委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强化派驻监督工作,按照中央关于“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要求,实行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实现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15.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按照制度治党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按序时进度落实各项重要改革举措。注重质量效果,加强跟踪评估,持续改进完善,确保制定的各项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法定范围内履行职责、在法定程序中行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鼓励基层改革创新,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加强制度治党研究,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规律性认识,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研究重点问题、重要举措,加强指导和统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职能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整体合力。
2.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和检查制度,坚持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执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探索在市直单位、市属高校、市属企业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会和上一级党委专题报告一次抓党建工作情况。采取专项督查、点评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各部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3.严格考核问责。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完善问责制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管党治党不到位、不尽责的,及时诫勉、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
各县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市委有关部门要制定配套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