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请假条 |
姓 名 |
| 性别 |
|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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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类型(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中选填一项): |
请假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请 假 事 由(病假请附诊断证明书和建议病休通知单,住院病人提供通知单)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部门 审批意见 |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计生办(工会) 审批意见 | 工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办公室 审批意见 | 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分管校长 审批意见 | 分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
校长 审批意见 |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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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副校长及中层正职人员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其他教职工请假,3天内由部门领导批准;5天内由分管校长批准;超过5天的由校长批准。
3、产假须经校办公室登记批准。
4、所有请假条完善手续后交办公室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