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履行党员义务,做出党员表率,促进全校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基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高质量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为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做出良好示范。按照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现决定在全校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在全校党员中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全校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强化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有利于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二、活动内容
(一)亮身份,强责任意识。全校各支部要在所在部门、二级学院宣传栏的位置将支部委员及全体党员的基本信息向广大教职工进行公开。公开形象(相片)、公开姓名、公开职责、公开联系方式、公开服务事项。通过公开亮明党员干部身份,展示党员干部形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亮身份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来执行,强化党员意识,自觉接受广大群众、服务对象和党组织的监督。
(二)作承诺,转工作作风。要结合各自的岗位实际,积极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承诺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共性承诺,主要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的具体要求作出承诺;二是岗位承诺,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自身情况,从制定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等方面作出承诺;三是实事承诺,每名党员都要向群众、学生承诺做一件或几件实事。各党总支组织要对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内容进行审核,并在党务公开栏(宣传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党员干部承诺重点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作用。
(三)当先锋,作表率模范。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设置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组织开展示范岗位活动,激励带动广大党员更好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各支部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帮助党员干部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同时各支部要注重培树宣传典型,大力挖掘身边优秀党员事迹,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树形象,比敬业奉献。广大党员要在做好本职工作中树形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树立敬业奉献、公道正派党员形象。要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树形象。要在日常工作中,带头遵纪守法、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助人为乐、带头为民服务。要在廉洁自律中树形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化正风肃纪,做好守纪律、讲规矩,树立廉洁自律良好形象。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活动落实。要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把活动开展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力抓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夯实思想基础。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利用一切可以采用的方式,大力宣传主题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措施。各党总支、党支部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将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推广等工作,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引导和激发全体党员参与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切实把活动长期组织开展下去,避免一阵风和走过场。
(三)强化督查。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此项活动落实情况与年底前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要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不进行公开承诺、不接受群众监督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限期整改。活动过程中,“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将不定期到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严格主题实践活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及时开展活动评比,推广好的做法,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四)注重宣传。活动期间,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活动中的成功经验、优秀做法和先进典型。要利用好微信、校园广播、校刊校报等宣传媒体和渠道,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模范,努力形成学先进、争先进、做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校广大党员在学校创建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6年5月13日